新三板概况
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(新三板)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,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。
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(新三板)实行主办券商推荐挂牌制度,由主办券商制作并向中小司报送申请挂牌文件。
作为继沪深交易所之后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,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,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场外市场(四板)存在本质区别: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公司应严格执行“非公众、非标准、非连续”以及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要求,其市场服务范围也具有地区限制。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覆盖全国的证券交易场所,其挂牌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众公司,其交易方式和股东人数不受上述限制。而且基于公众公司的法律基础,挂牌公司只要符合交易所上市条件,即可向沪深交易所申请转板
新三板服务对象: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
2013年6月19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,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,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,鼓励创新、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; 2013年7月1日,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《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》 ,再次明确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。
公司存续两年(完整会计年度)以上
注册资本及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(达到公司法对股份公司要求)
所在行业非国家限制发展类行业
对盈利情况及各项财务指标不设要求
新三板开通渠道
股权融资——企业挂牌新三板后可以通过在新三板平台上转让存量股份进行融资,亦可通过定向发行引入投资人进行股权融资;案例: 我部门去年推荐挂牌的三家企业目前都在进行定向发行。其中中教股份已经披露发行方案,引入机构投资人预计募集资金7500万元。
债权融资——企业挂牌新三板后,通过规范化治理及信息披露,提高了企业的资信评级,可获得更多金融机构授信和股权质押贷款;未来可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行私募债等品种
新三板的作用和服务哪些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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